這個是娃娃介紹我看的ㄧ個站主寫的文章,之前在YAHOO電子報裡也看過,覺得還不錯。
基於一種神秘的理由,你那充滿不隨意肌、血管和血液不停跳動的小唧筒,知道所有的答案,只要你靜靜坐下來,專注傾聽內在的聲音,答案就在你心裡。
我很喜歡的ㄧ句話,很多時候,答案已經在你心底了,但是,又有多少人能夠隨著自己的心意去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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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: 女主人的沙龍
我其實覺得我們會結婚也是被老法逼出來的。
那個時候我的多倫多生涯即將告一個段落,舊老闆徵召我到華爾街去為他效命,開出來的條件優厚到使我難以抗拒,還肯讓我半工讀,談得差不多以後,我著手申請轉學,NYU接受了我轉校的申請,一切都安排得很妥善。
在我看,這對於我跟老法的遠距離戀愛並沒有衝突,我仍然在北美工作,紐約跟多倫多沒有時差,冬天一樣大雪紛飛,由巴黎飛紐約一樣是6個小時,電話卡打紐約跟多倫多一樣是7.5€330分鐘,有什麼不一樣呢?
或有之,就是我的經濟能力會變強悍許多,以後不用老是叫他飛來飛去,我也可以在長週末時飛巴黎探望他,出手送他阿曼尼的襯衫領帶或是2個人到加勒比海曬7天太陽什麼的。
8月裡老法來多倫多渡週末,我才第一次告訴他我未來的大計畫,他很沉默,不置可否的樣子,於是我們沒有再談下去,我當成他已經「知道了」。
後來911事件爆發,炸掉的世貿大樓離我未來的辦公室只有兩條街。那天早上,室友發著抖來敲我的房門,我們默默的站在客廳,簌簌抖著看電視上冒煙的世貿大樓豁啦啦的傾頹下來,記者激動的旁白跟燃燒的磚瓦剝落是唯一的聲音,氣氛忽然變得沉重到難以忍受,彷彿第三次世界大戰已經迫在眉睫。
那幾日,我想世界上大概有半數人都惶恐得不由自主:如果恐怖份子連紐約都敢炸,這世界上還有哪裡是安全的角落?
老法在接著的一個夜裡來電話,我很訝異他還醒著,巴黎時間是凌晨3點半了。
他口氣很平靜:「你是不是一定要去紐約?」
我很奇怪他會那樣無頭無腦的開始,但是仍然老實回答:「是,都安排好了。」
他並不激動,安安靜靜的告訴我:「你如果選擇去紐約,我想就不會再有我們了。」
這真的是晴天霹靂,我完全措手不及,不知道該如何應付是好。
半响,我問了一個最直接也最合理的問題。「為什麼?」
他維持緘默。
我卯起來試著要說服他,「像我們現在這樣不好嗎?放假的時候,我可以去巴黎找你,或者你來紐約,打扮得最瀟灑漂亮出來約會,蓬頭垢面精神不好的時候就自己在自己的地方休息,永久維持浪漫的距離跟新鮮感………」
「我不需要新鮮感,」他溫和的打斷我,「我也不能再忍受隔著半個地球苦苦的想念著你。」
我們沉默了一下,我問他:「你想說什麼?」
「請不要去紐約。」
我惱怒,也困惑也慌亂,「但是我還是在北美洲,一樣是時差6個小時,紐約跟多倫多有什麼不一樣?」
「我愛你已有良久良久,從我第一次看到你皺起眉頭跟沃道夫叔叔研究給你喝的蜂蜜酒配方,我就知道你是我的夢中女郎,我想要與你廝守一輩子。」
他繼續說下去。「我喜歡看你早上睡眼惺忪的做咖啡,我喜歡看你洗完頭髮拿大毛巾把頭髮包起來像個印度人,我喜歡看你剪腳指甲,發現有人在看的時候臉紅紅的拿小枕頭把腳蓋起來,我喜歡看你穿著圍裙邊唱歌邊燒菜,我喜歡看你毫不猶豫的推開插隊的男人大聲用粗口罵人,我喜歡睡前最後看到的是你的臉,我喜歡起床第一個看到的人是你……我想要一直跟你生活在一起。」
我努力提出一大堆合邏輯的理由以證明我去紐約不但不是世界末日,反而是一個促進我成長跟經濟能力的利多狀況,可是一向縱容我的老法這次卻異常堅決,雖然口氣溫文,可是柔和的語調下那個鋼鐵一樣的意志也不容忽視。
講理無效,只得軟弱的抗議:「但是我們不必急啊!我們都還年輕………」
我簡直可以看到他在大西洋的另一邊緩緩的搖著頭。
「如果讓我們現在就開始生活在一起,如果我們運氣好,身體健康的話,我們大概也只剩下50年可以共渡。我們只能活一次,每一個沒有你在身邊的日子,我的生命就又浪擲24個小時,我失去過你一次,我想我沒有辦法忍受再失去你第二次了。」
這些輕輕的話重重的撞擊在我的耳膜跟我的心版上,我忽然覺得喉嚨乾澀,聲音都發不出來了。
「你為什麼覺得我去紐約我們就會完蛋?我只不過是換個公司上班賺錢……」我發現自己原來已經哽咽到語不成聲,眼淚蒙住眼框。
「我知道,可是你的心會離我愈來愈遠,這一次,我會追不上你了。」
他其實口氣很平和,溫柔到近乎悲愴,可是我卻完全接收到他話裡的最後通牒----選擇他,或是紐約。
我心裏有點氣,幹嘛這樣逼我?去紐約生活我嚮往很久了,而且事業跟學業都唾手可得,為什麼喜歡一個人一定要放棄一些其他的事情,為什麼要一定要強迫我二選一?
「嫁給我。我愛你至深,讓我照顧你,我發誓,我會對你好,永遠不教你擔憂煩惱傷心哭泣,我們會有一個家,一個永久地址………」
他說到這裡說不下去,隔著整個大西洋,我們2個都哭了。
掛完電話之後我跟室友出去散了一個長長的歩,燠熱的夏夜,涼爽的晩風一下子就把我的眼淚吹乾,然後我坐在窗口看黑暗中的樹影婆娑,天色魚肚白時我就決定了。
如果你問我,結婚的理由是什麼,一千句一萬句解釋其實可以歸納成一句話就說完:聽從你的心。基於一種神秘的理由,你那充滿不隨意肌、血管和血液不停跳動的小唧筒,知道所有的答案,只要你靜靜坐下來,專注傾聽內在的聲音,答案就在你心裡。
所以,我生平第一次沒有理會我的大腦,我聽從了我的心的帶領,2001年12月,我抵達巴黎,把自己交在他的手裡。
1個月後,我成為老法的妻。
Latte時間:
1. 老法不知道,我的日本製電話機有答錄機也可以錄音,而且我常常偷錄他打來的電話,寂寞的時候,想念他的時候,可以拿出來聽,這種丟臉事當然從來都不告訴他。這一通電話也錄到了,結婚30週年再拿出來放給他聽。
2. 原文是英文,翻成中文看起來肉麻到不像人講的話,如果害誰雞皮疙瘩掉滿地的話,歹勢啦 ,在腦海裡用英文過一遍會好一點吧。
3. 這是他多嘴說給妹妹聽,妹妹偷講給嫂嫂聽的:「那個神經病女人(就是我啦) 辦公室離世貿大樓只有兩條街,弄得不好就炸得屍骨無存,居然不怕還要去紐約,當然要快點把她娶回家來……」
4. 後來結完婚他說,「你一天到晚抱著慾望城市DVD當聖經看,放你去紐約當單身女郎,你以為我有那麼笨啊?」
嗟,臭男人。
2006年9月24日 星期日
聽從你的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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